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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除臭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的函

渝发改环函〔2011〕222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渝水资计〔2011〕16号)收悉。为解决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臭气扰民问题,提升周边土地利用价值,按照奇帆市长4月14日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开展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除臭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请据此办理环评等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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