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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家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除臭改造工程变更前期

渝发改环〔2011〕602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水务集团:
你们《关于变更唐家桥污水处理厂环保改造工程和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工程项目业主等相关工作的请示》(渝水资计〔2011〕19号)收悉。今年4月,我委以渝发改环函〔2011〕194号、222号分别同意由市水务集团和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展唐家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除臭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鉴于上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为方便项目管理,经研究,同意由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展唐家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的前期工作,由市水务集团开展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除臭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
请据此分别办理规划、国土、环评等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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