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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土地勘测规划院迁建项目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1〕569号

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市重庆市房屋勘测院迁建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1〕357号)收悉。鉴于该单位业务用房不足的现状,按照市领导要求,经研究,同意市土地勘测规划院迁建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二、建设地址:北部新区高新园人和组团K标准分区K3-2地块。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9881平方米。其中遥感监测实验室等业务用房6219平方米,办公用房1476平方米,车库、食堂等配套用房2186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16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土地勘测规划院现有办公业务用房置换资金和该单位经营性收入结余资金解决。
五、请按规定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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