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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503号

巫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2011~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山发改文〔2011〕36号)收悉。根据4月26日我委会同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组织召开的联合审查会议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县编制上报的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巫山县林业局、水务局、畜牧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为大溪河、锁龙、马家槽、竹贤、梨树垭、侯家湾小流域。涉及大溪、曲尺、双龙、竹贤、龙井、两坪6个乡(镇)、19个村。
三、项目建设工期:2011~2013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治理岩溶面积154.7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48.6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封山育林3934公顷,人工造林564公顷,其中生态林481公顷、经果林83公顷;人工种草354公顷,建设棚圈2000平方米;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340公顷,配套建设和改造田间生产道4.9公里,灌排沟渠8.6公里,蓄水池38座、计1.9万立方米,谷坊拦砂坝10座,沉沙池90口、计270立方米。
2011年治理岩溶面积41.2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6.8平方公里。主要建设任务:封山育林350公顷,人工造林150公顷;人工种草120公顷,建设棚圈700平方米;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60公顷,配套建设田间生产道1.5公里,灌排沟渠3.1公里,蓄水池6座、计3000立方米,谷坊拦砂坝4座,沉沙池20口、计60立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20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99.5万元,独立费用208.6万元;基本预备费93.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000万元,地方自筹201.3万元。
2011年工程建设投资884.5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补助资金800万元,地方自筹84.5万元。
六、招投标核准:招标范围为设计、监理、土建施工和主要苗木购置。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单位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由项目法人报你委备案。
七、其他事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是一项覆盖面广、工程措施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你县要积极探索项目和多类项目资金整合的办法,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森林工程、长江两岸绿化、水土保持坡改梯、水利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国土整治、扶贫开发、“两翼”农户万元增收等项目和资金,打捆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形成综合整治效果,确保治理工作成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抓紧编制年度作业设计,年度作业设计由你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审批,报送我委和市林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备案。同时切实加强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使用报账制、项目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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