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川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1〕88号

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川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的请示》(渝水资计〔2011〕2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经研究,同意实施永川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永川区污水处理厂内预留空地(一期工程东南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日;采用改良A2/0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服务范围为永川区城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365万元(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概算批复为准),其中:工程费用37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2万元,基本预备费46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投资和你公司配套资金。
五、建设期限: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机构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核实进水水质,做好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的衔接。
请你公司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我委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