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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交〔2011〕83号

路桥建设重庆丰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重庆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报告》(路建渝合字〔2010〕184号)收悉。我委曾以渝发改交〔2008〕1442号文批复丰都至涪陵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鉴于建设方案及主要技术标准未发生变化,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的《重庆市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项目核准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核准通知如下:
一、项目法人
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与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及与路桥建设重庆丰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特许权协议和补充协议,同意路桥建设重庆丰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采用BOT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该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路线经丰都双路镇、高镇、石柱城区,止于三店。路线全长53.40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9680米/26座,隧道17848米/9座,设丰都东、高镇、甑子坪、三店等互通立交4处(另预留曾家湾、菜地坝2个互通)。同时建设项目交通工程及收费站点、管理用房、养护工区、停车区及沿线设施等。
三、技术标准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4.5米,分离式路基采用12.2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路基及中、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0.61亿元,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采用BOT方式融资解决。其中项目法人自有资金12.65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通过商请交通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五、招标方案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按项目BOT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时明确的招标条件和内容组织实施。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由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和市交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六、建设工期:4年
七、渝发改交〔2008〕1442号文从本文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接文后,请项目法人落实建设资金,组织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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