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柱县万朝等5个镇垃圾收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0〕1436号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石柱县万朝等五镇收运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发改〔2010〕248号)收悉,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根据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新建石柱县万朝等5个镇垃圾收运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二、建设地址:石柱县万朝、沿溪、王场、黎场、西沱5个镇,垃圾转运站位于万朝镇万富村、沿溪镇滨江社区 。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近期(2015年)建设规模为日收运垃圾100吨,以及配套收运系统。其中万朝镇采用收集点+转运站模式,日转运垃圾30吨;沿溪镇采用收集点+转运站模式,日转运垃圾11吨;王场、黎场、西沱镇镇采用直接运输模式,日收运垃圾分别为15吨、5吨、39吨。垃圾均收运至石柱县西沱镇垃圾处理场处理。服务范围为上述5个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9万元,其他费用238万元,基本预备费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和石柱县配套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 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优化转运站总图布置,减少占地面积。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你委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O年十二月九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