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盘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江北区污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0〕1270号

江北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盘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问题的请示》(江发改文〔2010〕336号)收悉。按照市政府《关于主城区14条次级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批复》(渝府〔2010〕88号),为有效治理盘溪河流域环境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同意实施盘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江北区污水管网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江北区市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石马河街道。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网1.76公里,管径d400,污水输送能力8000吨/日。污水输送至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处理。服务范围为江北区大石坝街道和石马河街道。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7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6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250万元),基本预备费55万元。资金来源为江北区自筹。
五、建设期限:2010年10月至2011年12月。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管网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概算由你委审批,确保项目在今年内开工建设。

二O一O年十月三十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