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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环〔2010〕1250号

市市政委:
你委《关于报送审批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函》(渝市政委函〔2010〕97号)收悉。为有效治理餐厨垃圾造成的二次污染,保护城市环境,完善基础设施,经研究,现将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江北区黑石子垃圾处理场内。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日处理餐厨垃圾能力500吨/日,以及配套的收运系统。按照统一设计、分期实施原则,工程分三期实施,每期各167吨/日。处理工艺采用湿法、高温、单相、连续式厌氧消化技术。项目总建筑面积9202平方米,其中:处理车间1669平方米、生物柴油制取车间1281平方米、沼气发电车间1274平方米、污水处理车间122平方米、沼渣处理车间2752平方米、门卫及计量间17平方米、消防泵房32平方米、机修车间205平方米、综合楼185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76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5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75万元,基本预备费1283万元,建 设期贷款利息6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7万元。一期工程总投资148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63万元,基本预备费69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2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7万元。一期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700万元(已下达),其余由项目法人自筹;二、三期工程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和项目法人自筹相结合。
四、请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控制,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二O一O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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