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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城乌江五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0〕293号

彭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审批彭水县城乌江五桥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彭水发改文〔2010〕45号)及相关补充报告收悉。根据市政府审定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为了进一步完善彭水县城市路网,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同意建设彭水县城乌江五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西起下坝街,跨乌江,东接小转盘。
三、建设规模:线路全长1041米,其中主桥468米,引桥263米,滨江路连接道31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Ⅲ级,双向四车道。
四、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9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彭水县财政性资金安排。
五、请据此深入开展桥位比选、桥型优化、地震安全评价、地质勘测等前期工作,切实做好通航和行洪论证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投资体制改革有关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由你委负责审批,抄送我委备案。

二O一O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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