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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319线酉阳钟多至渤海段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交〔2010〕1148号

酉阳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国道319线酉阳钟多至渤海段(K1889~K1917)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酉阳发改委文〔2010〕12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编制的《国道319线酉阳钟多至渤海段(K1889~K1917)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的《酉阳县国道319线钟多至渤海改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同意酉阳县隆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法人实施该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起于酉阳县城城南新桥(K1889),经龙潭水库末端、黄泥堡、四洞河,止于渤海叉路口(K1917),全长20.179公里。其中修建大中桥2294米/6座,隧道9129米/8座,涵洞26道;沿线建设交通安全等设施。
三、技术标准
该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3米,行车道宽2×3.5×2米,硬路肩2×2.5米,土路肩2×0.5米,中央分隔带1×2米,路缘2×0.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交通工程的建设标准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有关规定。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181544.30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142767.20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用22.60万元,其它费用13660.59万元,贷款利息9448.87万元,预备费15645.04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有资金及县财政资金45386.08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其余部分商请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由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市交委和你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接文后,请项目法人抓紧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设计。待初步设计批复后,初设概算由你委审批。

附件:国道319线酉阳钟多至渤海段改线工程总投资审定表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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