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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0〕992号

巫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山发改文〔2010〕56号)收悉。为改善巫山县的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条件,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和单位的审查意见,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巫山县中硐桥水库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富民水利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双龙镇,坝址位于巫山县中硐河上游段鞍子垭附近,距巫山县城区约48公里。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农业灌溉和城镇供水为主,兼有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水库总库容1052万立方米,为Ⅲ等中型工程。坝型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78米;灌区布置1条总干渠、2条干渠和4条支渠,总长25.5公里;新建城镇供水输水管线长3.1公里。
工程建成后,可灌溉巫山县双龙、龙井、巫峡3个乡镇2.5万亩农田(其中新增灌面1.6万亩,改善灌面0.9万亩),解决3.2万城镇人口、2.4万农村人口和4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
五、原则同意中硐桥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工程建设征地面积1299亩(不含水域面积。其中耕地559.3亩,林地637.7亩),其中水库淹没及影响区征地1060.7亩,工程占地238.3亩。搬迁人口478人,拆迁房屋22563平方米,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四级公路3.4公里、小水电站1座等设施。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0462万元(其中水库淹没补偿投资约713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补助投资15230万元,市、巫山县及项目法人筹措15232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土建施工、建设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和市水利局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八、请抓紧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巫山县及项目法人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落实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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