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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交〔2008〕1443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审批重庆沿江高速公路涪陵至丰都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交委〔2008〕1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编制的《重庆市涪陵至忠县(石柱)高速公路涪陵至丰都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涪陵至丰都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CICC 08—31292)。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同意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法人实施该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路线起于涪陵主城区,与规划的重庆主城至涪陵高速公路相接,经李渡、乌江大桥跨江、涪陵江东片区、清溪镇、南沱镇、丰都县湛普镇、丰都县城,止于丰都县城外围龙河大桥。路线全长56.1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特大桥3416米/3座,大桥9315米/20座,中桥148米/2座,涵洞49道,互通式立交8处(其中2处预留);特长隧道8076米/2座,长隧道4620米/3座,中隧道2890米/4座,短隧道1120米/3座。同时建设项目交通工程及收费站点、管理用房、养护工区、停车区及沿线设施等。
三、技术标准
项目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一次建成,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4.5米,行车道宽2×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面与路基同宽,隧道建筑界限10.25×5.0米,采用分离式;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路基及中、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49.9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其中建安费35.48亿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0.67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05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4.42亿元),预备费3.76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有资金和争取国家投资补助合计17.48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5%,其余资金通过商请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我市指定媒介《重庆时报》、《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由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和市交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六、建设工期为4年。
七、在初步设计阶段需要深化研究如下问题:
(一)本项目沿线地质环境复杂,要加强以特大桥隧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做好抗震设计,做好桥隧工程方案设计及比选,对比选方案中的D线和相应K线段做进一步同等精度技术经济综合比选。
(二)进一步增加环保及地质选线意识,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尽可能采用短桥隧或半边桥,避免高填深挖。做好废弃土石方处置方案设计。
(三)丰都城区路线推荐方案中龙河大桥桥位应做进一步研究优化,尽量降低桥高,减短桥长。
(四)结合重庆主城至涪陵高速公路路线走向,做好本项目路线起点与主城至涪陵高速公路的设计衔接。
接文后,请项目法人抓紧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设计,抓紧完善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相关手续。待初步设计批复后,将初设概算报我委审批。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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