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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綦江齿轮厂工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0602

綦江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请审批綦江齿轮厂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綦发改〔2010182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意见,为尽快改善綦江齿轮厂工矿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经研究,现将綦江齿轮厂工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綦江县齿轮厂现址(不需新征建设用地)。

二、建设工期:20102011年。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安置住房建筑面积9.3万平方米(1168户、3128人),配套建设小区内道路、供排水、电力、燃气等附属工程,新改建配套公共设施总建筑面积8557平方米,以及小区外市政道路、供排水、电力、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1994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17638万元(包括安置住宅13549万元,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1017万元,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1963万元,配套公共设施11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0万元,基本预备费1410亿元。资金来源通过申请业主自筹、居民筹集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出前报綦江县发展改革委备案,以便监督。

六、请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方案,优化工程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完善有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工程投资概算由綦江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OO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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