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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津校区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社〔2010〕578号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核准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津校区建设项目的请示》(渝工程职院文〔2010〕53号)收悉。为了改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设施条件,提升学院培养专业人才服务重庆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学校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津校区项目申请报告》,我委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津校区建设工程。
二、项目业主: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三、建设地址:江津区滨江新城规划位置。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460000平方米(以规划审定的方案为准),其中教学楼80000平方米,实训楼130000平方米,图文信息中心32500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12000平方米,体育馆5200平方米,学生宿舍140000平方米,学生食堂2040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7000平方米,行政办公楼13000平方米,学校医院5400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4500平方米,以及室外运动场、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19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144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5967万元,预备费4578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6991万元,学校老校区(巴南校区、上桥校区)土地置换收益85000万元。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和市教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七、建设年限:2010—2015年。
八、节能审查:建筑设计应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执行,项目建设必须使用节能材料,项目运行使用应加强节能管理。
请按照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Ο一Ο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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