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昌县三奇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公路(仁山至高屋基)泥改油路面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0〕481号
荣昌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审批荣昌县三奇水库库区移民后扶公路(仁山至高屋基)泥改沥路面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的请示》(荣发改文〔2010〕121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关于荣昌县三奇水库库区移民后扶公路(仁山至高屋基)泥改油路面工程审查意见的函》(渝水函〔2010〕70号),经研究,同意建设荣昌县三奇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公路(仁山至高屋基)泥改沥路面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荣昌县仁义镇三奇村。
二、建设任务:改善三奇水库库区村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库区1个村7个社8200人及移民1500人的出行难问题。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公路全长4855米,按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改建,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沥青路面结构为3厘米沥青表处面层+17厘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建设工期6个月。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为2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97万元,其他建设费用2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178万元,荣昌县自筹43万元。
五、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我市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你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六、下阶段应按照有关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荣昌县要切实落实自筹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