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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丰都至忠县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交〔2010〕365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审批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丰都至忠县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交委计〔2008〕1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编制的《重庆丰都至忠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的《重庆丰都至忠县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CICC 09—20371)。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
同意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法人实施该工程。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路线起于丰都县高镇西侧,与在建的丰都至石柱高速路相接,后沿长江南岸经高镇、洋渡、乌扬,止于磨子乡附近的垫利高速路。路线长32.28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特大桥3480米/5座,大桥3110米/9座,涵洞53道、通道6道、天桥9座;长隧道5295米/4座,中、短隧道5245米/10座,设曾家湾、龙孔、乌扬和罗家湾等互通式立交4处。同时建设项目交通工程及收费站点、管理用房、养护工区、停车区及沿线设施等。
三、技术标准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一次建成,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宽度与路基相同;隧道建筑界限10.25×5.0米,分离式布置;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路基及大、中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为31.23亿元,其中建安费23.17亿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0.44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9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15亿元,预备费2.58亿元。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自有资金和争取国家投资补助合计7.81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5%,其余资金通过商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由项目法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和市交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六、建设工期为4年。
接文后,请项目法人抓紧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设计。待初步设计批复后,将初设概算报我委审批。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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