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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溪县刘家沟水电站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渝发改能〔2010〕351号

巫溪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巫溪县刘家沟水电站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巫溪发改文〔2010〕89号)收悉。根据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市巫溪县刘家沟水电站工程设计概算审核报告》(渝江咨评〔2010〕27号),经研究,同意刘家沟水电站工程投资概算由原可研批复的总投资13980万元调整为24593.14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调整为19910.56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投资调整为4592.58万元,送出工程投资调整为90万元。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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