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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部新区鸳鸯组团公共租赁住房立项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0〕251号

重庆市地产集团:
你司《关于北部新区民心佳园-鸳鸯组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立项的请示》(渝地产文〔2010〕39号)收悉。按照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和新就业人员住房问题,经研究,同意你司实施北部新区鸳鸯组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现予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市地产集团。
二、建设地点:北部新区鸳鸯组团。
三、建设工期:2010-2011年。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89.2万平方米(户型面积30~80平方米,共1.89万套),配套公共建筑28.8万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确定。资金来源通过市级财政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
六、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完善国土、规划、环评、设计等相关手续,落实建设条件,筹集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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