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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彭水县团坝子水电站建设方案的批复

渝发改能〔2010〕49号

彭水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团坝子水电站装机容量调整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江河工程咨询中心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团坝子水电站装机规模由原初步设计的12.6MW调整为25MW,并对引水隧洞的线路、引用流量等作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1.9亿元。
二、下阶段,按照有关评估意见,请业主单位进一步落实引水隧洞穿越地区地质勘察工作。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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