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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220千伏永川茶店变电站110千伏二期送出工程的通知

渝发改能〔2009〕1431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220千伏茶店变电站110千伏二期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渝电规〔2009〕59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审查意见(重资咨〔2009〕55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扩建220千伏茶店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4个,分别至汇龙变电站和胜利变电站,完善一、二次设备。
扩建110千伏汇龙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完善一、二次设备。
扩建110千伏胜利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完善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110千伏茶店—汇龙双回线路,长度为2×7.5公里,导线型号2×LGJX-300/25。
新建110千伏茶店—胜利双回线路,长度为2×10公里,导线型号LGJX-300/25。
(三)系统通信
在茶店—汇龙线路上架设1根24芯OPGW光缆;在茶店—胜利线路上架设1根24芯OPGW光缆。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3168万元。其中,茶店变电站扩建部分440万元,胜利变电站扩建部分201万元,汇龙变电站扩建部分214万元,线路部分2223万元,站端通信部分17万元,光缆部分73万元。重庆市电力公司自有资金634万元,商请银行贷款253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利用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0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五、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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