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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飞行人员生产用房项目的通知

渝发改交〔2009〕1363号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司报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关于核准飞行人员生产用房项目可研报告的请示》(国航股份重庆〔2009〕32号)收悉,该项目符合江北国际机场总体规划及区域用地功能,经研究,同意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近20年来,在机队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你公司没有新建生产用房,导致空勤用房紧张,给公司管理及飞行安全造成极大负面影响,迫切需要新建生产用房,以满足公司发展壮大后对生产设施的基本要求。
二、建设内容
建筑总面积91480平方米。其中南区:生产办公用房7220平方米、出勤楼13411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6348平方米,北区:飞行乘务和空勤人员出勤用房12000平方米、客舱生产及综合用房18000平方米、飞行乘务训练中心5000平方米、地面服务及综合保障用房18000平方米、飞行片区特种停车场1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设备用房1500平方米。建筑物高度应严格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三、项目名称及业主
项目名称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飞行人员生产用房,项目业主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60800万元,由业主自筹。
五、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项目建设期
2009-2011年
七、核准文件期限
本建设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八、其他事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飞行人员生产用房项目核准的通知》(渝发改交〔2009〕912号)文件作废,以此文件为准。
请在完成项目核准后,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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