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北部分院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社〔2009〕314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北部分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同步实施的函》(渝卫规财函〔2009〕21号)收悉。为了加快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北部分院建设,缩短建设工期,节约建设资金,尽快建成投入使用,根据该院填报的《重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我委原则同意实施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北部分院二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北部分院二期工程。
二、项目业主: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三、建设地址:渝北区龙溪街道65—2号地规划位置。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住院部(与一期工程合并实施,总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50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650万元,商请银行贷款2500万元。
六、招标核准:鉴于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的连续性,并且一期工程公开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八条第七款规定,二期工程施工、监理不再招标。
七、建设年限:2年
请按照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ΟΟ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