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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梁平县城东至亭子垭等2个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

渝发改交〔2009〕212号

梁平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中央新增投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可行改性研究报告建设标准的请示》(梁平发改委文〔2009〕5号收悉。城东至亭子垭、大观千福完小至宝河桥公路改建项目属我市2008年新增中央投资农村公路改造项目,我委于2008年12月以渝发改交〔2008〕1652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你委提出,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项目所在地山高、坡陡,地形地貌较复杂,沿线带动村较少,因此需要对建设标准适当调整。经研究,同意城东至亭子垭、大观千福完小至宝河桥两个项目全线按四级公路标准改建,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4.0米,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
工程总投资请你委根据有关程序组织审核确定。
其它事项按渝发改交〔2008〕1652号文执行。
接文后,请你委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完善有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印发〈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交运〔2005〕182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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