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建设方案》和《重庆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我委会同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建设方案》和《重庆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渝发改规范〔2024〕10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试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区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委相继印发了《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函〔2023〕121号)和《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100号)等系列文件,为深入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作出部署安排。近年来,我市社区公共服务发展总体上取得明显进步,但距离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服务内容上存在供给不足、品质不高、便捷度不够、发展不均衡等方面。
国家有部署,群众有需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多次研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起草形成了《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试行)》。
二、《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建设方案》主要内容
《建设方案》主要分为三部分,围绕国家关于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实际,明确了我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工程建设范围、总体建设目标、重点建设任务等内容,并针对性提出了33项支持保障措施,细化了9项重点任务分工。
(二)《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试行)》共6章28条,主要明确了我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工作的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建设流程、运营管理要求和政策保障措施等,力求为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供支撑。
三、我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建设方案》明确,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要围绕基本公共服务七个“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科学合理配置服务功能场景,特别是要重点聚焦“一老一小”,优先配置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社区助餐等群众普遍急需紧缺的服务场景,并逐步补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等其他服务短板。
《建设方案》设定的目标是:到2025年,先行启动50个左右试点社区建设,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功能集成、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到2027年,在总结先行试点经验做法和有效建设模式基础上,累计启动100个左右试点社区建设,满足社区居民更便捷、更舒适的公共服务需求,基本实现居民就近就便享有优质普惠公共服务。
四、我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主要支持政策有什么?
一是在《建设方案》附件“支持政策清单”中,聚焦场地空间、存量资源利用、功能服务供给、建管运模式、党建治理等5大板块,归纳整理出了33条政策举措。二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保障支持措施”中,从土地要素统筹、指标优化、审批简化、技术规范支撑、财税资金倾斜、片区综合运营等6方面明确了有关要求。
五、社会公众如何参与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我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以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党建引领+多方参与”模式,充分尊重居民群众主体地位,强调要不断完善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运营单位、社会力量等多方协同运转机制,积极鼓励并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发展建设。一是社区居民。《建设方案》明确,在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过程中,要通过发挥责任规划师(社区规划师)的沟通桥梁作用,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诉求,鼓励居民和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项目运营阶段,社区可通过组织居民代表大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等以投票方式择优引入相关主体作为运营单位,居民也可通过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参与运营单位考核评估。二是社会组织。《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的建设与运营要遵循因地制宜、多元参与的原则。积极培育社区服务专业化、公益化社会组织,鼓励专业社会组织、志愿团队等多方主体参与建设、运营,为居民提供优质普惠的公共服务,实现长效运营。三是专业机构。《建设方案》明确,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引入专业机构增加高质量社区服务供给,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领域可向养老、托幼、助残、家政、文化、健康等领域延伸,满足居民多样化和多层次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