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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重庆市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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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重庆市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渝能源规范〔2024〕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油气长输管道作为国家能源运输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我市作为国内最早使用天然气的地区之一,

全市已建成投运油气长输管道110余条、累计里程达5700余公里,市内管道企业多达30余家,管道工程建设质量层次不齐,迫切需要对管道竣工验收工作予以规范。

为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压实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各方责任,强化过程监管,保证管道本体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并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制定了本《通知》。

二、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在重庆市境内核准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油气长输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竣工验收,不适用于城镇燃气、油气田集输、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的管道。对于国家核准或政府投资的油气长输管道项目竣工验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4个方面共计10条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竣工验收责任落实。重点明确了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责任主体,市能源局负责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活动及结果进行监督核查,区县管道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管道保护专项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二是做好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包括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管道试生产(运行)等重点工作,明确项目建设完工后6个月内开展交工验收,且要依法通过专项验收,开展试生产(运行)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是规范竣工验收组织程序。包括规范验收程序、验收委员会组成、验收通过条件等重点工作,并明确了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和通过标准。

    四是强化竣工验收备案管理。重点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清单、备案要求,同时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核准建设且尚未备案的项目作出统一备案安排。


政策原文: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规范重庆市油气长输管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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