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18日,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准确理解,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1年12月28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国发〔2021〕3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节能减排是从源头降低能源消费、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有力举措。“十一五”以来每个五年规划期,国务院均制定印发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久久为功推进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进一步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市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1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开发布。
二、主要目标
对标国务院《工作方案》中明确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我市节能减排综合工作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4.32万吨、0.18万吨、3.68万吨、1.06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增强经济发展绿色动能。
三、重点工程
对标实施国家《方案》部署的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细化落实为24项重点任务,每项任务有措施、有项目、有目标。其中,结合我市实际,对交通物流、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和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做了重点研究和安排。
一是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提出着力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量化2项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重庆数据中心集群。围绕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
二是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提出深入开展绿色园区建设、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2个重点工程。推进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持续打造静脉产业园区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完善工业园区污染物处理设施建。
三是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提出实施城镇绿色建造、提升建筑能效水平2个重点工程。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探索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试点。推动数据中心、各类园区及冷链物流等领域实施绿色高效制冷改造。
四是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提出发展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方式、完善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发展、加快发展绿色物流配送4个重点工程。优化客货运组织,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周转量。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引导发展绿色物流,加快物流设施绿色化改造。
五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3个重点工程。积极推广节能型农业设施设备。提升农村沼气利用水平。善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制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六是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提出强化目标管理、深入推进绿色改造、推进示范创建行动3个重点工程。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持续推进公共机构重点用能系统的绿色改造。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七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污染共治工程。提出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跨界水体环境治理2个重点工程。建立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推进应急响应一体联动。推进毗邻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联动推动河长制,完善联合巡河和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
八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提出优化煤炭消费、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2个重点工程。推进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力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达不到环保、能耗等标准要求的燃煤机组。
九是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提出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2个重点工程。推动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管控。
十是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提出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提质增效2个重点工程。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实施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的更新修复。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四、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提出法规标准、经济、市场化、统计监测、人才队伍等8个方面、19项政策措施。
一是优化完善能耗双控政策措施。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弹性管理,落实国家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优化完善节能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做好节能监察管理,聚焦工业、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专项监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二是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制度。
三是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项目准入,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把关。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程序和结果执行的监督评估。
四是健全法规标准。完善地方法规制度。健全地方标准体系,加快地方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开展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标准、污染控制技术指南等标准的研究和论证,做好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
五是完善经济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建设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落实税收价格政策,结合实际抓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强化电价政策与节能减排政策协同。
六是完善市场化机制。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推动储能、调峰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服务。
七是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与能耗双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适应的能源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建立区县能源平衡表制度。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
八是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健全市、区县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加强绿色低碳教育,推动专业转型升级。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及监察执法机构、企业等节能减排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
下一步,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评价考核、开展全民行动抓好我市《实施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善“十四五”区县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区县加强激励,对工作不力的区县加强督促指导。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把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压实减排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节能减排公益宣传,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