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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工作规范》解读

日期:2022-08-03

近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本《工作规范》?

202171日,《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赋予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信用主体,享有公共信用信息知情权、异议权、信用修复权,以及通过自愿注册,丰富自身信用状况的权利。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为广大信用主体在就业创业、市场交易、企业管理、行业自律、融资信贷等活动中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信用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公共信用信息服务能为信用主体生产生活提供什么帮助?

对于公共信用信息常见应用场景有:在金融融资服务中,了解贷款申请人信用状况;在企业招聘和求职中,了解招聘企业或应聘者守法、履约、践诺状况;在申请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根据信用主体信用状况,依法依规给予守信主体缺件办理或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服务;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了解交易对象守法经营、履约风险状况等。

三、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包括哪些服务内容

常用到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主要有四类公共信用信息查询、自愿填报、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其中,根据信息安全保护要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提供4种方式,即依法公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无需信用主体授权即可主动公开;依职权查询,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查询信用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实名认证查询经身份认证和识别的信用主体可以查询自身公开和非公开的全量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经信用主体认证授权后,被授权主体可按约定用途范围查询、使用授权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

四、有哪些途径查询公共信用信息?

信用主体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个途径查询。

(一)线上查询

1互联网查询——登录“信用中国(重庆)”网站;

2微信公众号——搜索“信用重庆”公众号;

3登录“信易贷·渝惠融”平台——在APP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重庆信易贷”。

信用主体查询自身非公开公共信用信息的,需在上述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和主体识别。

(二)线下查询

信用主体前往市信用中心便民服务窗口(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天宫殿街道西湖路4号联合办公大楼7层,热线电话023-88660866)现场查询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其中,自然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加盖公章(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查询的,需携带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其他相关材料。

五、为什么要主动申报自身信用信息?

衡量信用主体的信用水平与其信息丰富程度密切相关。当前,市信用中心只依法归集了公共信用信息产生单位提供的信用信息,而信用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市场信用信息不全面、不完善信用主体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等互联网渠道自愿填报自身的信用信息,能够更有效丰富信用信息维度,提升自身信用,培养知信、守信、用信的意识,并且在信用的应用场景对自己的信用状况验证更加有利。

目前,自愿填报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煤气、知识产权、合同履约等信息。除此之外,信用主体认为可以反映其自身信用状态的其他信息也可以填报,例如:资质证照信息、荣誉表彰信息、社会公益信息(有关志愿服务信息、慈善捐赠信息等)、市场经营信息等。

需要说明的是,信用信息自愿填报的原则是自愿,并要求信用主体对填报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当信用信息被查实是虚假填报时,市信用中心将及时删除,并按照信用承诺约定内容,将相关失信情况纳入该主体信用档案。

六、发现公共信用信息记载有误时应如何处理

信用主体认为自身公共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超过法定期限仍能查询的,可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和市公共信用服务便民窗口两种渠道提出异议申请。

一是通过线上方式提出异议——“信用中国(重庆)”网站已经开通“异议处理”功能,信用主体查询到自身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公开和非公开)存在异议时可以在线及时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依据和理由,市信用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信息的核实、处理工作。

二是通过线下方式提出异议——信用主体可到市公共信用服务便民窗口,填写异议申请表,并提交相应材料,其核实和处理过程与线上方式相同,市信用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信用主体回复异议信息的处理情况。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异议处理期间,其异议信息仍继续在原渠道公示。同时,异议、复核需要检验、检测、鉴定或者专家评审的,所用时间不计入异议、复核申请的处理时间。

七、如何修复自身失信行为信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要求,行政处罚信息实行全国统一管理,信用主体可以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中的“信用修复”栏目按照《“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履行相应手续完成修复流程,修复完成后该信息将不会在各级信用网站公示。对各部委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修复,参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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