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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08

2022531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了《重庆市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渝发改规范202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211559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充分征求相关市级部门和区县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26条,均认真研究吸纳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一是实施范围。明确了重庆市资源型地区主要包括资源型城市、采煤沉陷区、独立工矿区和资源枯竭城市等类别,共涉及21个区县(自治县)。二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三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保障资源能源安全。包括统筹资源能源开发与保护、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加强资源能源保障能力建设等任务。二是坚持创新引领,推动资源型地区创新发展。包括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等任务。三是坚持统筹联动,推动资源型地区协调发展。包括加强区域协同、支持资源枯竭地区可持续发展、加强基础设施提质增效等任务。四是坚持生态优先,推动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包括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构建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绿色生活方式。五是坚持合作共赢,推动资源型地区开放发展。包括加强跨区域能源和产业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等任务。六是坚持保障民生,推动资源型地区共享发展。包括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着力稳定和促进就业创业等任务。

第三部分:政策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等任务。

政策原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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