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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政策解读

日期:2022-03-18

《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渝发改粮督〔2020〕2042号)已于2020年12月31日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全市粮食质量管理和监管,确保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粮食符合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2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对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项目进行了明确,对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的检验进一步细化了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

二、主要内容

《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共分为3个部分。

一是收购入库必检项目。明确了常规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仅限于政策性粮食)、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的检测品种和具体检测指标。

二是销售出库必检项目。明确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测的指标类别、检测品种和具体检测指标,并要求对储存期间施用过化学药剂且在药剂残效期内的粮食,出库前必须检验药剂残留量。

三是检验方法。明确了所有检验项目可以选择使用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如有可疑数据应及时用标准方法检验确认。同时,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销售出库,以及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入库的检验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的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有利于强化管理和监管,把好粮食出入库质量安全关。

附件: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的通知

政策原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必检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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