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经国务院同意,今年4月底,国家十一部委局联合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产业〔2020〕684号),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我市是全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近两年国内外汽车行业整体下滑和今年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汽车产销冲击较大。为了营造我市有利于汽车消费的市场环境,制定本措施。
2.政策的核心内容
我市《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共九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包括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购置奖补和充电桩建设补贴等三项政策。二是优化机动车注册服务,降低流入人口购买汽车门槛。三是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主要是降低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四是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力度。五是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的有关要求,将部分国五排放标准车型限售期延后。六是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车,包括淘汰老旧柴油车和高排放车辆限行等两项措施。以上政策措施由市级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部分奖补政策,由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后具体实施。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将为我市汽车产业发展,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再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