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第五、六学生宿舍和第二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渝发改社会〔2026〕306号
重庆市化工职业学院:
你校《关于核准建设长寿校区第五、六学生宿舍和第二综合教学楼项目工程的请示》(渝化职院〔2026〕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市教委的行业审查意见,结合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重庆化工职业学院长寿校区第五、六学生宿舍和第二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学校硬件设施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2-500000-04-01-706615。
三、项目单位: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四、项目建设地点:长寿区北部新区规划位置(长寿区北部新区A3-1/02地块)。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67万平方米,其中,第五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第六学生宿舍2.64万平方米,第二综合教学楼3.2万平方米(包括教学实训用房、图书馆、大学生活动用房、后勤及附属用房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36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4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46万元,预备费2492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单位自筹,并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予以解决。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出具的重庆市房地产权证〔206D房地证2014字第00205号〕。
九、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十、请你校按照核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严格控制投资,严禁出现“装修风”问题。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一、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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