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新校区项目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日期:2026-01-05
大中小
渝发改外资〔2026〕3号
彭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转报彭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新校区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彭水发改文〔2025〕175号)收悉。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变更彭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新校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文件的批复》(彭水建初字〔2025〕15号),结合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就彭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新校区项目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2-500243-04-01-259607。
二、项目法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三、建设地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长滩社区。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01371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风雨操场、体育馆、图书馆、培训楼、学生宿舍和车库设备用房,并购置教学实训设备6264台(套)。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89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465万元(含教学实训设备采购费用75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15万元,预备费164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3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欧佩克基金贷款5650万美元,其余由业主自筹。
六、请你单位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请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结合概算评估报告,项目施工图实行限额设计,切实加强投资控制,抓好工程安全和质量,确保项目尽早建成并交付使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