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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梁高新区海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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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源〔2025〕1432号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铜梁高新区海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报告的请示》(铜梁发改〔2025〕97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渝发改能源〔2022〕674号),结合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铜梁高新区海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核准申请评估报告的函》(赛迪股份函〔2025〕6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铜梁区储能产业园用能需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铜梁高新区海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项目代码:2505-500151-04-01-855000)。

二、项目单位:重庆昆仑金蒲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铜梁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2台40兆瓦级燃气轮发电机组、2台79吨/小时余热锅炉、1台55吨/小时燃气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0702万元,其中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7746万元、占比35%,银行贷款32956万元、占比65%。

六、本项目应符合国家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生态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重要设备及材料。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八、根据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铜梁高新区海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展用地预审相关工作的复函》,该建设项目拟用地为工业用地,采用出让方式供地且不属于市政工程,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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