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金洞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渝发改能源〔2025〕1372号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变更中广核黔江金洞风电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25〕305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关于黔江金洞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2〕411号)、《关于黔江金洞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3〕659号)相关内容的变更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内容由“建设20台单机容量50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10万千瓦”变更为“建设18台单机容量50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9万千瓦”。
二、同意项目总投资由8.8亿元变更为4.9亿元,其中业主自筹资金1.47亿元、占比30%,银行贷款3.43亿元、占比70%。
三、原核准批复明确的其余事宜继续有效。
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要求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