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蒲叶林风电场三期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万州蒲叶林风电场三期110千伏送出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5〕22号)收悉。根据《关于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电网项目中期滚动调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4〕1135号),结合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设发〔2025〕3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万州蒲叶林风电场三期送出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11-500101-04-01-581093。
三、项目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万州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增容更换原蒲江线单回110千伏架空线路长度49.6千米,完善相关一、二次及通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10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8.5万元,基本预备费60万元,贷款利息4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原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500101201400010号)、原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关于万州蒲叶林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4〕70号)和《万州区信访办公室关于重庆万州蒲叶林风电场三期110千伏送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登记备案函》(万州信办函〔2024〕85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在建成投运前完成新能源配建调峰能力认定。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