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西高铁重庆龙洞湾牵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渝西高铁重庆龙洞湾牵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5〕34号)收悉。根据《关于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电网项目中期滚动调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4〕1135号),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咨询文〔2025〕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渝西高铁重庆龙洞湾牵引站的用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500101-04-01-585435。
三、项目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城口县。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城口变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4个,建设城口变电站—龙洞湾牵专用站2条单回220千伏架空线路,涉及新建线路25.85千米、利用同塔双回架设线路0.35千米;采用光缆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16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3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9万元,基本预备费225万元,贷款利息15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原城口县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渝(2016)城口县不动产权第000755100号〕、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29202400007号〕和《城口县信访办公室关于渝西铁路龙洞湾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准予备案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