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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龙坡区大溪河全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D457新峡渝输气管线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4-12-19

重庆九龙现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转报九龙坡区大溪河全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D457新峡渝输气管线迁改工程核准的请示》(九龙坡发改文〔2024〕9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九龙坡区大溪河全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D457新峡渝输气管线迁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九龙坡区大溪河全域综合治理,确保新峡渝线输气管道安全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8-500107-04-05-447742。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九龙现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气管道576米,起于拟建A001桩,止于拟建A010桩,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1.6兆帕,管道规格D457×11.9,管材采用L245N PSL2无缝钢管,配套建设防腐、阴极保护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新峡渝线输气管道553米,位于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区。

六、项目总投资878.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8.87万元,其他费用165.85万元,预备费33.7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九龙坡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720240001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公司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该项目为实物还建,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九龙坡区发展改革委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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