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潼南燃机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潼南燃机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4〕114号)收悉。根据《关于同意将华电潼南燃机220千伏送出等工程增补纳入“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3〕347号),结合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设发〔2024〕8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潼南燃机电厂电力送出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6-500152-04-01-628822。
三、项目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合川区、潼南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完善大石220千伏变电站相关一、二次设备;开断铜风东线π接入潼南燃机升压站,涉及新建双回22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3.2千米;开断大高南线π接入潼南燃机升压站,涉及新建双回22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7千米;增容改造大高南北22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35.4千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50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9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7.4万元,基本预备费97.9万元,贷款利息74.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52202400027号)、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本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说明。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在建成投运前完成新能源配建调峰能力认定。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