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至綦江输油管道与渝贵铁路并行段改线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綦江管道与渝贵铁路并行段改线工程的请示》(管函重庆〔2024〕00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重庆至綦江输油管道与渝贵铁路并行段改线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一、为确保重庆至綦江成品油管道和渝贵铁路安全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500110-04-01-127261。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水口村。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油管道482.3米,起于拟建A01桩,止于拟建A12桩,按《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设计,设计压力9.5兆帕,管道规格D406×9.53,管材采用L415N无缝钢管,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重庆至綦江输油管道与渝贵铁路并行管段350米,位于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水口村。
六、项目总投资689.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67.94万元,其他费用195.83万元,基本预备费26.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为綦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020240006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公司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綦江区经济信息委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