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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电信云计算重庆基地(四期)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日期: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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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中国电信云计算重庆基地四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规范〔2023〕4号),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中国电信云计算重庆基地(四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项目代码:2405-500109-04-01-807062)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周期:2024年12月—2026年5月。

、主要产品为算力中心服务、智能算力服务、网联增值服务和算力中心运维服务,项目能效水平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2021)中1级能效等级指标,项目电能使用效率(PUE)为1.198。单位产值综合能耗为0.755标准煤/万元(当量值);单位增加值能耗为4.15标准煤/万元(等价值)。

四、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1707.13吨标准煤(当量值)、53092.78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21707.13吨标准煤(当量值)、53134.88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量为17573.15万千瓦时,折合标煤21597.40吨(当量值),折合标煤52983.05吨(等价值);年柴油消耗量75.31吨,折合标煤109.73吨(当量值);年耗水量21.94万吨,折合标煤42.10吨(当量值)。

五、请项目法人在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结构。在满足工艺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数据机房主系统与辅助系统做到最优匹配与综合集成,提高机房空间利用率;合理布置机柜机架,提高设备散热效率;合理组织气流,提高制冷效率,达到节能。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IT机柜、变压器、水泵、冷水机组、冷却塔、风机、UPS设备等主要用能设备优先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完善项目主要耗能设备计量仪表配置,提升能源计量监测水平,同时结合项目能源监控需求,进一步细化项目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做好能源统计与分析。根据《服务器和数据存储设备能效“领跑者”评价要求》(T/CECA-G 0284—2024)等标准规范,定期对项目所含通用图形处理器、数据存储设备开展能效测试,持续推动服务器领域低碳化绿色节能改造,促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

(四)按要求开展节能验收。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节能验收报告应在发展改革部门存档备查。

(五)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要求。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5号)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并按规定接受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

六、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关于印发〈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970号)等要求,本项目应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

七、市级节能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时,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九、本审查意见不对项目用能节能以外事项进行审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作为履行其他审查手续的依据或前置条件。

十、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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