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金洞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变更中广核黔江金洞风电项目核准建设地点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24〕359号)收悉。我委于2022年3月下达了黔江金洞风电项目核准批复(渝发改能源〔2022〕411号),于2023年6月下达了项目业主及机组选型变更批复(渝发改能源〔2023〕6259号)。根据你委此次调整建议,经研究,现就核准内容变更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黔江金洞风电项目机位选址由“黔江区金洞乡、马喇镇”调整为“黔江区金洞乡、马喇镇和酉阳县毛坝乡”。
二、原批复明确的其余事宜继续有效。
请你委督促项目公司按要求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