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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至丰都天然气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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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涪陵至丰都天然气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渝长南气文〔2024〕58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报告(重咨咨询文〔2024〕32号),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我市《重庆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重点油气管道项目,也是保障丰都县水天坪工业园区天然气供应的重点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全市天然气供气能力,有利于促进“山区库区”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6-500000-04-01-784211。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涪陵区、丰都县。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然气输气管道59千米,起于涪陵白涛门站,止于丰都水天坪站,改建白涛门站、水天坪站,新建老屋阀室、湛普阀室和龙河阀室,新增用地3.6亩。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6.30MPa,设计输量8.7亿立方米/年,管径DN400,管材选用L360M,采用三层聚乙烯加强外防腐层强制电流阴极保护措施。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2319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2054万元,安装工程费8197万元,建筑工程费6398万元,勘探费191万元,设计费478万元,监理费331万元,其他费用3917万元,预备费1078万元,建设期利息5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00020240000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公司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避免形成高后果区,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十一、项目建成后,要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发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向第三方公平开放。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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