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睦风苑组团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睦风苑组团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重师文〔2024〕110号)收悉。结合市教委《关于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渝教建函〔2023〕72号)及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就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公寓(研究生楼)睦风苑组团建设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学校硬件设施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2-500356-04-05-322132。
三、项目法人:重庆师范大学。
四、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D-3-h地块。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均为学生宿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61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3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30万元,基本预备费1194万元。资金来源为学校自筹。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土地房屋产权证(沙坪坝区D房地证2007字第000465号、000466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校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