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变更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业主的请示》(潼发改文〔2024〕7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核准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项目开工准备工作,保障燃机发电项目投资在地留存、税收在地分享,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已在潼南区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庆)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经研究,同意将项目法人单位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为“华电(重庆)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二、原批复(渝发改能源〔2023〕185号)中其余内容不变。
三、请你委督促项目业主落实安全、环保等建设管理要求,加快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