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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州镇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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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开州镇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二期)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4〕1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渝发改能源〔2022〕674号),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咨咨询文〔2024〕5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优化开州区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质量及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3-500154-04-01-984437。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开州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镇安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2个;新建镇安变电站—竹溪变电站双回11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长度7千米;将平桥—竹溪变电站110千伏线路与东华—竹溪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改接,形成东华—平桥双回110千伏线路,新建架空线路折单长度0.04千米;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442.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3.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8.17万元,基本预备费27.82万元,贷款利息22.8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开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54202300007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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