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永线输气管道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核准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涉马永线输气管道迁改工程的请示》(永发改委文〔2024〕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马永线输气管道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迁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确保马永线输气管道安全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500118—04—05—185086。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和畅大道、昌隆大道。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气管道840米,起于拟建B01桩,止于拟建B23桩,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6.3兆帕,管道规格D323.9×8,管材采用L360N PSL2无缝钢管,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马永线输气管道620米,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和畅大道、昌隆大道。
六、项目总投资34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7万元,其他费用112.7万元,预备费13.5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凡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进行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18202300030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单位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该项目为实物还建项目,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