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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永线三合阀室—外环双福阀室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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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准西永线三合阀室至外环双福阀室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渝燃气文〔2023〕27号)收悉。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报告(重咨咨询文〔2024〕6号),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一、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重庆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主城都市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0-500000-04-01-153008。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璧山区、九龙坡区、江津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天然气输气管道24.4千米,起于西永线输气管道三合阀室,止于外环管网双福阀室,新建三合输气站,大石岗阀室,改造双福阀室和江津清管站,新增用地0.35公顷。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4.0MPa,设计输气能力7×108Nm3/a,管道规格426×8,管材采用L360M PSL2螺旋埋弧焊钢管。配套建设阴极保护、防护等安全保护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10859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701万元,安装工程费3669万元,建筑工程费2996万元,勘探设计费326万元,监理费170万元,其他费用2457万元,预备费516万元,建设期利息及流动资金24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20202300019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避免形成高后果区,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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