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碳佛线输气管道涉陶家隧道迁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核准陶家隧道工程主线影响碳佛线管道迁改工程的请示》(九龙坡发文〔2024〕1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碳佛线输气管道涉陶家隧道迁改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陶家隧道建设,确保碳佛线输气管道安全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7-500107-04-05-992601。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四、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输气管道310米,起于拟建A1桩,止于拟建A9桩,按《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设计,设计压力4.0兆帕,管道规格D711×12,管材采用L360N PSL2直缝埋弧焊钢管,配套建设阴保、防腐等安全保护设施。报废原碳佛线输气管道130米,报废管道位于九龙坡区陶家镇。
六、项目总投资87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77.2万元,其他费用19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七、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公开发布。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重庆市九龙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7202300039)。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你单位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节约、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项目在建设期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开展完整性管理。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报废管道应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并报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