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柱金铃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石柱金铃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华能重庆规〔2024〕47号)收悉。我委于2022年下达了石柱金铃风电项目核准批复(渝发改能源〔2022〕1382号),根据你公司调整建议,经研究,现就核准内容变更事宜批复如下:
一、因项目风资源不及预期、部分机位与地方城镇规划边界过近等原因,同意你公司优化调整建设规模。在原址范围内,项目总装机规模从17万千瓦变更为16.68万千瓦,其中:一期装机从5万千瓦调减至4.18万千瓦,二期装机从12万千瓦调增至12.5万千瓦。在批复规模内,同意你公司结合风速实际、机位选址等合理配置单台风机容量。
二、同意将项目总投资由13.31亿元调整为10.3亿元,其中自筹资本金、银行贷款各占20%、80%。
三、金铃风电一期、二期项目并网性质和储能配置规模要求不变。
四、考虑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清洁能源分公司为华能全资公司,同时属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下辖公司,为便于你公司内部管理,同意将项目业主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变更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清洁能源分公司。
五、原批复明确的其余事宜继续有效。
请你公司按要求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项目高质量建成投运。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